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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已过世2??年多,临终遗言部分财产留给独子、部分现金留给父母,其余财产归丈夫,家里多人在场但未录音。临终前全体家人商量,担心妻子父母承受不了白发送黑发的打击,一直瞒着不敢告诉女儿病故,致无法公证。请问在不告知年迈老人失去女儿的前提下,有什么好办法,可以处理妻子名下遗产?

其他 2017-12-30 17:3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1、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继承人分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3、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若需法律帮助,可以加微信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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