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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舅舅结婚三十多年了,夫妻不和,提出离婚。有一女儿已婚,住在舅舅和舅妈婚后盖的房子里。房产证是舅舅的名字。舅舅还有两处房产,一处是结婚姥姥给盖得,另一处是姥姥死后的遗产。请问像这种情况离婚后房产怎样分割?

离婚 2011-08-04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登记在你舅舅名下的婚后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姥姥给盖的房子看登记在谁的名下,如果是登记在舅舅名下,看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如果是结婚后原则上属于一方老人赠与给夫妻双方除非有明确约定只赠与一方。姥姥留下的遗产只有你舅舅才能分得一部分。分得的部分如果是在婚后得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均分配。
  • 只要能认定属婚后的共同财产平分.
  • 你好!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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