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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2008年6月11日发生交通事故,我受伤,交通队认定对方全责。当时去急救中心的费用由对方支付。一周后的复查开药等相关费用都是我付的。刚开始该事主推诿时间不跟我处理理赔的事情,直至今天仍没有处理。我已连续多日给他发短信、打电话均没有回音。 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1、是否再拖两天我就没有起诉权了? 2、如何起诉,起诉的流程是什么样的,我应该准备什么材料? 3、起诉的费用是多少? 4、起诉的周期大概有多长? 5、如果一直都联系不上这个人,起诉有意义吗? 热切期盼各位专家的回复! 非常感谢!

其他 2009-04-13 15:0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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