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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朋友,他结婚之前买房子,首付父母出了20万,女朋友出了2万,房子记在女方的名下,而且女方给父母写下了证明,现在结婚后是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请问要离婚的话,这房子应该怎么判?

离婚 2011-08-04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从法律上看,房产登记在女方名下,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归女方所有。男方支付的首付款以及还房贷的钱可以要求女方归还。 此外,如女方出具过证明给男方父母,就要看证明的内容是什么,如表明房产归男女双方共同所有的话,据此也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应该作为共同财产处理。
  • 应该是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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