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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伤残二项九级一项十级可晋升几级

其他 2018-01-03 00: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被评了伤残有三项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如果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才可以得到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如不解除劳动合同,则得不到。三项的赔偿,要依据你工伤所在地《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还与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缴纳的社保基础工资有关。12个月平均工资,社保局赔偿的是你上一年度12个平均的缴纳社保的基础工资,而不是你的实际收入工资!如你月收入5000,但是单位给你买社保的基础工资是2000,那么赔付就按照每月2000作为基数再乘以你伤残等级规定赔付的月数。所以不好准确回答这个数据。但你可以要求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的赔偿基数按照你的实际工资收入来计算。 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赔偿标准差异较大,有些是按照你上一年度12个月平均收入计算,有些是直接列出哪个等级具体多少钱。 以下举例广东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九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本人9个月工资。 一次性伤残再就业金:赔偿本人8个月工资。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赔偿本人2个月工资。 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9级伤残赔付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5万元。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基准标准为:9级2.5万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未明确。(应该是9个月本人工资)。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等情况,在基准标准基础上上下浮动不超过20%确定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并报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备案。
  • 可能能够晋升到8级,如需帮助请和我联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4.2晋级原则”,按重者定级,应按九级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三十三条、三十七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九级工伤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9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按照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 根据晋升原则:如果几项伤残等级不同,以重者定级;如果两项及以上等级相同,最多晋升一级。可以晋升为八级上级。
  • 是已经评残了吗?
  • 请问你现在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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