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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征地还房,只有30平方,以结婚证为准,又可以多分30平方,女方户口没有迁入,请问这60平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征地补偿 2011-08-06 22: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婚后的多出的30平分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四川及内江市的相关征地补偿安置政策,尽管你的户口并未迁入你丈夫的村民集体组织,但你同样被作为安置对象进行了基本住房安置,你也有一定的产权份额。因此这套安置房属于你们的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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