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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找人还信用卡,卡不是我的。可是还款后卡被挂失。现在代还信用卡的人告我诈骗罪。能成立吗?

银行 2020-11-28 14:1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尽快练习卷律师,维护你的权利
  • 使用信用卡时注意以下细节
    细节一,清楚还款时间
    现在大部分的都市白领都拥有1张以上的信用卡,因为不同信用卡中心申请分期还款的规定时间不同,有些必须在账单日之前申请,有些则可在最后还款日之前申请。所以持卡人必须清楚还款时间,可在刷卡后马上致电信用卡中心问清楚,避免错过时间给还款带来压力。
    细节二,购汇还款需按照还款顺序
    由于大部分持卡人在使用美元账户的同时,也会用人民币账户进行消费,因此在还款时,就必须特别留意还款顺序的问题。工行、中行等信用卡中心规定,存入信用卡账户的资金将优先用于偿还人民币账户欠款,只有在人民币账户存在溢缴款时,溢存部分才能用于电话购汇。
    细节三,还款能力差可选择分期还款
    这是因为尽管分期还款需要支付手续费,通常每期在0.5%至0.8%左右,但其成本是确定、可控的,并不会随时间的推移水涨船高,而选择只偿还最低还款额部分虽然不影响信用记录,但利息会日复一日地增长,时间一长,反而会比分期还款压力更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期还款虽给你充足的时间,但是还款期越长,需要交的手续费也越多。记者了解到,信用卡分期每期手续费一般为分期总金额乘以每期手续费费率。分期本金总额以月为单位平均摊还,余数计入最后一期,每期分期金额和每期手续费同时入账。也有银行对于分期手续费一次性收取。
  • 1、只要欠了钱,银行都有可能会起诉,这由银行自行决定;
    2、如果欠款的金额达到一万以上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的“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3、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行为
    关于信用卡诈骗案立案(追诉)标准在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中有了新规定。
    信用卡诈骗案(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你好 可能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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