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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于2015年1月办理了病退后,继续在某单位上班(通过劳务公司派遣),于2017年6月30日合同终止(办劳动合同终止手续时间为2017年11月26日),我能否向该单位要求支付合同终止至办理合同终止这段时间的工资。2.2008年12月之前该单位与我是直接用工劳动关系(1998年12月至2007年12月),这段时间该单位未给我缴社保金(系我本人自已交),该单位应按什么标准补社保金给我。3.我于2015年1月办理了病退,该单位是否应向我支付1998年12月至2017年6月30日这段时间的经济补偿金。

其他 2018-01-05 15:3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终止劳动合同的原因是什么?是您辞职还是单位辞退?您1998-2007年的社保有没有向单位索要?您是不是买断了工龄?您是在分别在两个单位任过职吗?这些问题是比较重要的,直接影响到我的判断,现在不能说立马就能给你一个完整准确的意见,因为这一切的建议都要综合考虑之后决定。您可以选择直接来电说说这些情况,我结合这些,给你更好的建议。
  • 您好,第一个问题,劳务派遣公司是否给您发了工资,如果有,就不能要求单位给您。第二个,您自己交的社保是需要按您实际缴纳的补偿的,这个您是可以协商的。第三个,如果您还在领取退休金,是不需要的。我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给你更好的建议,你方便的话的建议你直接来电我们详细的聊一下具体的细节方面。 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 你好,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有没有解除通知,直接办理病退比较特殊,而且经济补偿金是有上限的,你直接来电,
  • 你好,可以主张要求公司补缴纳保险
  • 您好,请问合同终止后有没有继续提供劳务?有没有证据证明? 如果有证据证明提供劳务的事实,当然可以主张工资; 单位未缴纳社保,您是否与单位协商过?有没有向第三方寻求过救济?劳动争议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 ; 您办理离职,是主动离职还是被动离职? 是什么原因患的病? 建议您直接通过我们的免费咨询热线跟我沟通,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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