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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四年起诉离婚找不到男方,第一次能判离吗

其他 2018-01-09 16:3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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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 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一般情况这种缺席判决,一审估计不会判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婚了。
  •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相关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下落不明人用公告送达诉讼文书。”《民事诉讼法》第84条明确指出:“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可知,离婚找不到人的话,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将诉讼文书通过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被告,无论被告看到与否,均视为送达,在法院规定的时间内,被告不出庭、不应诉的,法院即可缺席审理,缺席判决。一般情况这种缺席判决,一审估计不会判离婚。六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婚了。
  • 第一次没有法定离婚理由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但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可以判决离婚的。
  • 如果有证据证明分居四年,一般可以的,详情来电咨询。
  • 有证据证明判离的可能性比较大,我专业代理婚姻案件,具体可以联系
  • 没有证据证明的确已经分居了四年的情况下是可以的,但是这种情况都会来证明,你可以在律师的指导下准备这方面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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