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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总在公司群言语上侮辱并把我请出员工群能否视为直接开除我?并导致我生气晕倒急诊住院,我可以找他要赔偿金吗

离婚 2018-08-26 10: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请问您是否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有没有为您购买社保?如果没有的话您是可以向单位主张双倍工资的经济赔偿金并且要求补缴社保的,关于您说的问题建议您尽量跟老总协商处理,具体情况您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会为您详细解答!
  • 您好,老板明确跟您说开除您了吗?您晕倒这个是不能要求赔偿的。建议您直接来电详细咨询,说明具体问题,我在进一步为您指导,来电是免费的您放心。
  • 侮辱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和名誉权。人格尊严权和名誉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宪法第38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所谓人格尊严,是指公民基于自己所处的社会环境、地位、声望、工作环境、家庭关系等各种客观条件而对自己或他人的人格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认识和尊重。所谓名誉,是指公民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望声誉,是一个公民的品德、才干、信誉等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评价。所谓名誉权,是指以名誉的维护和安全为内容的人格权。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主要是精神侵害赔偿,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律师的收费标准因律师不同而收费不一。
  • 您好,造成您晕倒这件事一般不构成侵权,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如果单位单方解决了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建议来电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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