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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是我和孩子户口分的,离婚老公能分走房吗?

离婚 2018-01-11 08:0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从以下方面分析:由于房本上只有女方一个人的名字,根据法律,如果回迁房的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回迁房当然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男方无权分割;如果是婚后取得,被拆迁房和回迁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被拆迁房是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婚后该房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产权调换之间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原被拆迁私有住房的评估价值可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规定,推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可直接将产权房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处理。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婚后共同财产部分要分
  • 如果是婚后取得的财产,可以依法分割。婚前取得的,属于你个人财产。面谈帮你手机联系。
  • 你好,如果是婚后取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取得是属于个人财产
  • 你好,如果是婚内取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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