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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哥年初的时候订的婚,女方要求八万八彩礼,年底商量结婚的时候要十六万,实在拿不起,后来商量到八万八并且家具家电由男方负责买(按照习俗应该女方买)家里父母不同意,想要退婚,习俗是男方退婚彩礼就不会给了,女方主动退婚才会给,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男方能要回彩礼吗?

离婚 2019-11-07 09:35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目前的婚姻法解释,女方是需要返还彩礼的,就返还协商不成,及时起诉维权,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
  • 你好,按法律规定来说没有结婚彩礼就可以要回来,哪一方悔婚不是法定理由。
  • 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 一、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律师意见:1、您所述情况,如是订婚给付女方的彩礼钱,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就分手的,女方应予返还。2、双方如协商不成的,您可以起诉要求女方返还,法院查明事实后认定属于彩礼,会判决返还的。3、彩礼纠纷诉讼时效为2年。
    三、风险提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的,应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男女双方未共同生活的,可根据最高院1993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规定,考虑财产的来源予以合理分割。
    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根据上述规定的第8条规定精神处理,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按照《解释(二)》第十条第(二)、(三)项的立法本意,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 彩礼一般是不退还的。要符合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的情形,法院才会予以支持。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可以要回彩礼
  • 你好,彩礼部分可以要求返还
  •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的话女方是要归还彩礼的
  • 你好 可以索要彩礼钱
  • 你好,没有领取结婚证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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