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我于2009年4月13号正式入职于天津亚亿实业有限公司研发部,负责产品研发。因为我是农业户口,公司只给办理了医保和工伤保险,签订了试用协议和劳动合同(两份期限两年)。但在4月14日时公司要把我调离岗位去车间操作,我认为这不是我应聘的岗位,拒绝了,公司常务副总就说了一句,准备让我接岗的那位离职人员突然要走是因为我来了,研发部原有人员已经足够,所以我必须接受调动,不然就去办离职手续。这件事我觉得自己比较委屈,若按他们副总的说法,那他们经过两层筛选招聘都没有说过要让我去别的岗位什么的,而且我应聘的岗位与要离职的那位员工岗位没有任何关系,你的员工要辞职与我何干?你既然人员足够又招我为何?这不仅伤害到我的感情,也伤害到我的利益。我想问一下,我的这种情况可不可以申请法律仲裁?

仲裁 2009-04-16 09:55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属于单位单方变更合同的行为,你有权拒绝,若侵犯到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解决此事。
  • 如果调离的岗位不是劳动合同中的岗位范围,并劳动条件等有大幅降低,可以申请仲裁。
  • 你现在仍在试用期,如果公司辞退你也应有书面解除通知文件并说明辞退理由,在你收到通知后就可申请劳动仲裁。另外即使你是农业户口,也不能只上两险。
  • 公司单方面变更合同,你有权利拒绝。但是必须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公司没有给你正式通知以前,对于口头停止你工作的通知不要执行,一定要让他们给你出书面的材料。然后你依据书面材料申请仲裁。
  • 公司擅自改变劳动条件,你有权利要求离职并申请劳动仲裁。
  • 应该依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处理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天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6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