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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在哪里被扣就必须在哪里领取吗

其他 2020-03-11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证被扣,可以通过如下方法解决,取回驾驶证。
    一、办理违章处理
    带齐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违章当天有效的交强险证明,到驾驶证或违法地所在的车管所去办理违章处理。
    二、录口供,扣驾驶证
    为了防止有人顶包,也为了更好的起到震慑作用,办理违章处理的时候,警察叔叔会询问车主怎么违章的,让车主能意识到违章的严重性。办理后还会扣押车主的驾照。
    三、办理满分学习业务
    办完上述两个流程后,车主还会拿到一张满分学习业务的“入学通知书”,需要前往指定的学校办理满分学习任务。需要注意的是,车主需要缴纳56元的考试费用,然后展开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相关知识培训。
    四、取回驾照
    学习完成后,由学校安排重新参加科目一考试,和当初考驾照一模一样。考试通过后会发放一个“培训结业证”的凭证。就可以去车管所取回驾照了,记分清零。如果没有合格,则需要再学习,直到合格。
  •  驾驶证被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 具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29条第(一)、(二)、(三)、(四)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处罚决定生效前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一日折抵暂扣期限一日。只对违法行为人作出罚款处罚的,缴纳罚款完毕后,应当立即发还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本规定第二十九条第(五)项情形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至考试合格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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