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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一方是否可以不到庭,委托律师答辩?

离婚 2018-01-19 14:2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2条规定:“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据此规定,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应当出庭参加离婚诉讼。如果其确有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由法院根据客观情况确认其是否可以不出庭参加诉讼。建议您来电说明一下具体情况,我会为您提供法律指导。
  • 你好,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一般是需要至少到庭一次的,你现在实际的开庭没有, 你们双方有无孩子,有无共同财产, 我是婚姻家事部门的律师, 离婚案子,证明感情破裂的证据非常关键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我需要知道一些具体情况及案件的关键信息,以便于具体给你法律指导,你这边方便的话,可以通过我的个人网页下面的号码,在白天工作时间来电,我这边可以具体给你分析。 看到你的问题时间较晚,没有及时回复你的咨询,敬请谅解
  • 你好,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如有相关法律问题,建议来电咨询,以便更好地给你建议和帮助。
  • 你好,诉讼程序可以委托,但开庭需要本人到场。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代理,但离婚案件开庭时必须当事人双方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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