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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拖欠民工工资不给怎么办

诉讼 2011-08-09 07: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完全可以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以拖欠工资、没交社保这些法定解除劳动合同事由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农民工在遇到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时,不仅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劳动应得,还可要求补偿。劳动法规定,用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用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等形式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责令支付赔偿金。 补偿金额是多少呢?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要求,除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部关于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还可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工资报酬和经济补偿总和1至5倍的赔偿金。 首先要对照有关法规,确定用人单位付给自己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工资标准,扣减工资及缓发延发工资的情况是否属于无故克扣和拖欠等。 认定后,在有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企业,可以提交由职工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代表三方组成的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再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对仲裁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规定有关劳动的争议必须要先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只有对裁决不服的,才能提起诉讼。只要提起诉讼,不管拖欠的工资是多少,哪怕只有几百块钱,法院也应当受理。另外,不用担心没钱打官司,进入了司法程序后,可以申请司法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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