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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被人打伤后初次鉴定是轻微伤我申请复议我找到县技术大队大队长他说他不懂还让原来的法医领我去做检查原来法医领去的是省医院市公安局指定的是哈尔滨医大一院在省医院检查的结果没名没姓市公安局还让我去医大一院去做检查然后才能鉴定原来的法医在省医院检查的时候还向我要200元钱说是专家鉴定费我要收据法医说没有请问法医是不是犯法了

刑事辩护 2018-01-19 20:5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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