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父亲于2004年8月病逝,去世前留下遗嘱,我与继母分配一座庄园,因无法分割,遗嘱规定按分额分配,至今该庄园仍没有处理,由继母负责看管,也没有经营,今年3月我接到当地法院通知,称我父亲于2003年购买了他人的建材材料,至今没有还货款,对方将我诉至法院, 请问我该怎么办? 本案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至目前我没有分得任何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该庄园的价值也是无法确定,更不知道何时交现。请问我怎么办?

其他 2008-03-26 18: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原告不是通过关系立案的,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合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53条规定 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中止、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民诉规定,此种情况法院应该判决,但是要驳回诉讼请求 起诉理由不足的,才会驳回起诉 起诉理由充足,诉讼请求得不到支持的,要驳回诉讼请求
  • 根据继承法规定:你作为遗产继承人才能在遗产继承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所以我认为在你尚分得遗产时,债权人起诉你是没有道理的.关于起诉你所谓的时效问题:2003至今已有五年,除非对方有证据使诉讼时效延续,否则将会面临时效的法律障碍
  • 是有时效的问题,在哪个法院,你继母也是被告吗?如果没有继承遗产是不用偿债的。可直接找本律师。
  • 可以主张时效问题。应当以被继承人的财产偿还债务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沈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