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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开发商把一部分的商铺卖给了我们,自己留一部分经营,因经营不善现在整个商场关门停业了,后来开发商把整个商场卖给了第三方,在未通知、征得我们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开发商就擅自处分了商场。 请问:我们怎么维护我们业主的权力?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侵权行为》和《知情权》这两者同等吗?可以胜诉吗?哪一种胜诉的几率会高些、赔偿会多些? 谢谢!

股权转让 2011-08-10 10:2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1、开发商已将部分商铺卖给你们,不知是否办理了过户手续,如果商铺产权已登记在你们名下,开发商无权处分,未经你们追认,合同无效。 2、如果商铺产权未过户,开发商又出卖给第三人,属于典型的一房二卖,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3、我擅长处理此类纠纷,详情欢迎来电细谈或预约面谈,以便更好地为你分析和解答,帮你维权,济南邢波律师。
  • 你好 建议带合同与律师面谈
  • 按协议办
  • 花点钱请律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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