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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1994年同居,在98年登记,同居期间生育一女一子,子女已上户口,后期因妻与家庭成员不睦,夫妻两人闹矛盾,妻于05年七月起再没回过家,也没有负担子女的生活费至现在已6年,期间夫妻两人也没有过性生活,现在女17岁,子15岁。妻弟于09年结婚,妻和一个离婚的男子一同开车回她父母家参加妻弟的婚礼。6 年来我一人负起一家人的生活费用。如是这种情况,我应如何起诉离婚呢?妻同离婚男子回她父母家参加妻弟婚礼可以作为她出轨的证据吗?如起诉离婚,胜数几何呢?

离婚 2011-11-09 17:0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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