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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朋友的老婆与别的男人偷情,并在男人的出租屋同居。我朋友查到后晚上从窗户进入抓奸,算不算非法侵入民宅?

刑事辩护 2020-12-05 18:5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算的。还有不清楚的可以点头像致电或加微信(同手机号)咨询。王晓波律师
  • 应该没有问题,建议报警
  • 建议报警 。
  •   1、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生活的,可构成重婚罪。  2、未离婚的情况下,与他人短期同居、姘居的,不是重婚,不构成重婚罪。  3、重婚罪,是指有配偶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一、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二、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
    三、“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男女双方是否具有建立夫妻关系的目的及一起居住的事实;
    物质上相互的经济帮助;
    有持续、稳定的同居时间,一般应为6个月以上;
    有供同居生活的公开或隐秘的场所;
    对外以夫妻身份相称,且周围的人也认为是夫妻的
    四、以上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对“事实婚姻”及“非法同居”期间的财产、债权与债务的处理问题,新《婚姻法》及其司法解释均未做规定。1989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过一个司法解释,即《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此解释为处理此类问题,提供了直接依据。  按新《婚姻法》司法解释第5条规定,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但未登记的,承认是事实婚姻;1994年2月1日《条例》公布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人民法院告知双方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登记的,按同居处理。
  • 算的。。。
  • 不算。非法侵入住宅,是侵入后经主任提出反对、抗议后,仍不退出的,才构成非法侵入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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