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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广东打工受伤了陪那个钱,老婆跟我闹离婚,说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就想咨询一下是不是共同财产

离婚 2018-01-26 12:0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a、一方的婚前财产; b、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c、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d、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e、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因此,你因受伤获赔的系你个人财产,你妻子要求与你离婚时,其无权提出分割该赔偿款。不清楚的地方建议你来电或面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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