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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三十七,一家三口,女儿上初中,爱人没工作,本人以高空作业平房楼房彩钢瓦谋生,别人(市电业局职工)雇我等共四人到外县变电所房上作业,地面离高压线有九米左右,房顶离高压线有三四米左右,在作业过程中,由于雨后高压线放电,将我击倒没知觉,在房上被其他人等人工呼吸救治,后经产车将我托送到房下,送到县院,在县院救治二十四小时后(由于医院条件设施有限)转市院,现雇主给我付医药费,医生说出院后得恢复段时间才能做体力劳动,我想咨询下除医药费他付外,我还可以要求什么赔偿,如果他拒赔我该如何处理,我们没有书面合同,只是口头约定,谢谢,急盼复,,急,,

其他 2011-08-11 10:42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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