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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10年父母离婚,家里住房父亲一套,母亲一套,17年父亲再婚,其妻子与家里亲戚关系都不好,我作为儿子打个电话问一下春节怎么过,其妻立刻发短信给我说因为我吵架,目前无法进行正常沟通,不允许我联系我父亲,以前说好的如果孩子出生户口可以上在我父亲处(父亲房子为学区房),现在也不允许了,我现在想做最坏的打算,父亲房产如果出现问题如何划分,是否需要父亲去做公正等,望解答,谢谢您

离婚 2018-01-29 11:0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您好,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由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平均继承。您作为子女有权继承。
  • 建议父亲留下遗嘱,由子女继承遗产。
  • 你好,一般需要
  • 您好,由所有继承人平分
  • 你好,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
  • 您好,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如果有遗嘱,建议进行公证。 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分为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种。法定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前提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发生继承。遗嘱继承是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以遗嘱的方式分配给法定继承人。其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在两种继承方式共同存在时,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只要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又不违反法律规定,就应当按遗嘱中的内容执行。遗嘱中未列的遗产,仍可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
  • 你好: 建议咨询公证处工作人员的回复为准。
  • 你好,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平分名下遗产,如果这是你父亲二婚前财产婚后房子没有翻修装修等情况可以保留婚前财产证明。做公证效力更强。
  • 你好,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
  • 没有遗嘱情况下,由所有继承人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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