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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在17年的12月13日法院判的离婚,孩子十岁了由我来抚养孩子同时我不用女方出抚养费,孩子和我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女方在元旦期间以想孩子了把孩子接走了可至今还没把孩子送回,在次之间我联系不上她找过她家人,也找过派出所可都没有找到孩子,可是今天接到法院的电话说她起诉要夺孩子抚养权,请问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2-02 10:16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你好 离婚可以协议离婚或者起诉离婚:协议离婚: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带各自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照片,离婚协议。起诉离婚:向对方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 1、诉讼离婚的法定条件是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如果感情没有破裂或者尚未完全破裂,还能够维持,有和好的可能,即使一时调解无效,也不能准予离婚   2、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 积极应诉,拿到民事诉状,了解女方变更抚养权的原因以及证据,并做相关证据收集工作
  • 孩子年满十岁,抚养权问题应该征求孩子的意见,建议尽快找到孩子.
  • 你好,建议,诉讼处理
  • 要看彼此间的具体情况应诉
  • 可以委托律师应诉
  • 您好,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两周岁以下一般归女方抚养,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10岁以上孩子一般还需要征求孩子意见 欢迎来电咨询。
  • 建议找律师积极应诉
  • 您好,可以尽快找到孩子
  • 你好可以答辩。
  • 您好:协商不成可以积极应诉。
  •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 你好,建议收集你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证据,积极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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