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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离婚的事情,我三个月前和老公离婚了,离婚前我在外地给女儿看孩子,在这期间从很多表现觉的老公变了,抱孩子回家和老公团聚,没想到不到半个月他就提出离婚,财产什么也不要,我已为是气话,就和他去离了(当时我是气的,到签字时我为面子稀里呼噜就签了),离婚后我伤心欲绝,他高兴得意的样子,我才知道上当了,为了挽回让他没离家3个多月,3个月来受尽了他的,绝决,狠心,冷漠加抹黑的对待。后来才知道是他婚内出轨和她人和伙算计了我,并且为了他的面子才不离家,利用家过度一下社会影响(因为他是公职人员)知道后我气不行,请问我怎样才能把他的不可告人的伙同情妇抛弃30多年的结发之妻公布于众

离婚 2018-01-30 21:59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主张赔偿。《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实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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