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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消失了,电话一直关机!微信一直不回信息,从12月份就消失踪迹!孩子抚养费一分不出,孩子爷爷奶奶也不管,这样算是遗弃罪吗?现在宝宝才8个月大,起诉离婚可以把之前宝宝的费用一起起诉吗?

离婚 2020-04-03 09:30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这种情况下,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是否构成此罪,需要结合具体案情分析。离婚时是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
  • 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主张对方支付孩子抚养费,一般不构成犯罪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你好,子女抚养费金额一旦确定,当事人双方都应遵守,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按时、按数额支付,抚养子女的一方不能随便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但是抚养费金额并不是永远不变的。在以下几种情况下,抚养子女的一方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金额:  1)原定抚育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子女生活所在地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等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如,原来的抚养费是数年甚至十几年前订的标准,已赶不上物价上涨的幅度了。  增加抚养费金额可以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或不经协商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增加,但是原告为未成年子女,抚养子女的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
  •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一条 【遗弃罪】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主观上有遗弃的想法,客观方面作出了遗弃行为,那么就构成犯罪了,哪怕是一分钟,也是遗弃。但如果遗弃后返悔,及时找回被遗弃的人,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不追究刑责。
  • 你可以起诉。
  • 可以起诉离婚并且要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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