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离婚一年零三个月了,有一套婚后所购商品房登记的我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协议只写此房归我,贷款也由我偿还,但没有写对方应该于何时给我过户;因为是新房,只有预告登记证,房产证还没下来,现在开发商通知办房产证,但前夫不配合,也不肯给我办过户,我想去法院起诉,但想拖一拖,能不起诉尽量不起诉,但又怕过了诉讼时效,请问这种案子有诉讼时效的问题吗?有的话是几年?再就是我前夫去他父母那了,在外地,人不在青岛,起诉的话能立案吗?我不知道他外地的详细地址,只知道他青岛的地址,法院要寄传票的话怎么办啊?再就是这种案子一般怎么判啊?法院会怎么收费,要按房子的价值收费吗?

离婚 2011-08-12 10: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