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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骑两轮电动车与一辆拉货面包车向撞,对方全责,对方报有保险,我是软组织损伤住了4天院,医药费一直是我们自己垫付,对方要我们去保险公司理赔,他们一分钱都不想垫付,事故责任书己经签过字了,双方车辆己经取出来了,我们应该去保险公司吗?请问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2-07 20: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责任由当地交警管理部门出具事故的认定书来划分。建议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直接损失。造成残疾的,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用具费及精神抚慰金等。
  • 及时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伤者可以起诉对方车辆的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药费、营养费、伙食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到法院起诉保险公司和对方车主。
  • 你好,可以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进行赔偿,协商不好的可以起诉对方和保险公司
  • 您好,要求对方当事人一起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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