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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孩子快两岁了,因为没有给我生活费所以一直在娘家这边呆。结婚三年了,没给过我生活费。现在要求分手。我该怎么办!

离婚 2018-02-09 08:2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主张孩子的抚养费。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得协议。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如果您仍有疑问的,欢迎您来电咨询,希望能帮助到您。
  • 要看你自己什么想法,你们不存在婚姻关系,起诉确定孩子归你,让他承担抚养费用。
  • 可向法院起诉抚养费的
  • 他没有法律义务养你的
  • 解除同居关系,落实小孩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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