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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老公于2004年结婚,我老公是加拿大华侨,育有一个孩子,但是现在我们夫妻感情破裂,但是他不愿意回国办理离婚手续,只是寄了份离婚协议书给我,在国外办理,但是到目前都还是没有消息。。请问,我签的协议在国外可以办理吗?

离婚 2011-08-13 06:1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签的协议在国外不可以办理
  •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一方为华侨,另一方为国内公民,双方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达成协议的,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鉴于你老公不愿意回国,因此你只能通过直接向国内你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要聘请律师代理请与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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