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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月份我乘公司车辆送货,途中发生追尾事故,所乘坐的车辆撞上了前车,交警认定我方车辆全责,本车司机死亡,我受伤住院,仍在治疗,尚未做伤残鉴定。因和我同车的司机死亡,其家属将前车的交强险保险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前车无责赔付的11000元。因我未做伤残鉴定,尚未起诉。我也是受害者,顺义法院前日打电话让我家人抓紧起诉,目前的主要问题是这11000元如何在我方和死者之间的分配问题。想请教各位律师的是,因我治疗尚未结束,我没有进行伤残鉴定,诉状中的赔付金额如何写,可以预估么?如果不能预估,我的诉状该怎么写?

其他 2014-04-25 11:5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情况下,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你可以申请工伤,按工伤赔偿处理
  • 1.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其评残标准是《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
    2.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残疾方面的赔偿主要有: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3.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4.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5.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指派或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承担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的人员在客观检验的基础上,评价确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的过程。那么,交通事故伤残等级鉴定后如何要求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的主体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肇事司机的驾驶证复印件,涉案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起诉各方的主体资格;
    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证明事故各方的责任;
    户口本、工作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费发票等证明材料,证明事故的损失;
    材料够了的话,直接去法院起诉即可
  • 如伤情基本稳定,可以在起诉时申请鉴定。另外你可依法享受工伤待遇。找律师写一个吧,花不了多少钱。
  • 抓紧诉讼
  • 你好! 写明你的诉求及事实与理由就可以,可以请律师代书!
  • 在诉状中写明暂计多少,待鉴定后具体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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