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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涉医院为三级甲等医院,孕妇在孕初期曾在此医院住院安胎和产检,孕后期因路途较远肚大不便改在镇医院做产检。在此两院所做之产检均示胎儿正常,孕妇于2011年8月5日早八点破羊水,一个多小时后入住该三级甲等医院,于18点40分左右进入产房并安排做顺产,期间院方给孕妇做过胎监和床边黑白B超等检查,均说正常。孕妇于当日20点15分左右顺产产下一子,医生告知说胎儿脐带绕颈三圈导致婴儿缺氧,婴儿立即转到该院儿科,后经儿科确诊为轻至中度缺氧缺血性脑病,现仍在住院治疗,患儿家属问医生脐带绕颈B超为何没发现,答曰黑白B超看不到,要彩超才行,家属又问为何不安排照彩超,答曰产妇羊水已破不便行走去彩超室。现家属认为院方有如下责任:1:未给孕妇做足常规检查;2:若彩超真无法做,应告知未做彩超了解不到胎儿详细情况和存在的风险,例如脐带绕颈,而脐带绕颈三圈是不能安排顺产的;3:未了解胎儿是否有安全顺产的的条件就安排顺产导致此事故发生。经网上大量查证,患儿此情况轻则无缘于聪明二字,重则弱智。恳请法律人士指点如何维权,无以为谢,唯有在内心感恩。

其他 2011-08-15 10:0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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