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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和受害人王某一起吃饭发生口角,在众人劝说下暂时平静下来,后张某叫来自己的大儿子和二儿子一起殴打王某,其中张某的二儿子用刀子刺中受害人王某腹部,致脾脏切除,住院治疗期间张某只垫付几千元后,就不再过问,其二儿子也逃跑不见踪影。受害人王某经鉴定为七级伤残,无法从事正常的体力工作。 咨询: 1、对张某及其大儿子和直接行凶的二儿子如何量刑? 2、王某属于城镇居民,能够所要什么赔偿,怎么计算? 3、张某二儿子行凶逃跑是否罪上加罪,张某如果想私了其儿子能免于刑罚吗?

刑事辩护 2013-05-21 06: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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