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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帮我弟咨询下他的婚姻情况,他们结婚刚一年,我弟长年在外地上班,之前介绍时女方同意跟随我弟出去,女方后来设不得自己的工作又不同意出去了,去年年底结的婚,婚后同居只有十天左右,婚后过完年因为一句话生气回娘家,我弟上班走时我妈打电话让她回来送我弟,她回来送了,之后我弟在外打电话一直不接还拉黑,五一前我弟快回来时,她主动打电话说想再买套房升值,我弟觉得之前的事惹她不高兴了,心里想弥补她,给她的比她要的多,想哄她高兴,可回来后就一句话不说回娘家了,我弟去叫了几回都没回来,后来我父母一起去叫她回来,结婚一年,每次我弟回来都这样,她不不吵不闹,就是冷战回娘家,我弟他们只婚后同居十天之后每次回来都没在一起住过,我弟也是实在人,知道对她好,但嘴不会说,不会哄女孩子,这是他的缺点,可女方婚后除了要钱从没主动打电话关心问喉过男方,甚至我弟回来留家的一件衣服她都没洗过,现在因为年前要交房款,我弟说没钱,我弟回来她回家拿了衣服回娘家过年都没回去,我弟现在心凉了想离婚,可去找女方,她妈出来说别逼她闺女,让下次我弟回来再说,女方本人不露面,我弟现在因为他们的婚姻整个人回来总觉得没脸见人,老家亲戚包括他朋友都不去,想尽快结束这段婚姻,之前给女方的钱及给她买的东西,总共有十五万多,家里欠了二十几万的外债,父母一直帮着还,现在还有十几万,家里负担挺重的,但为了能尽快结束这段不愉快的婚姻钱女方想给给,不想给的话不要我弟也要离婚,可女方本人不露面拖着不离怎么办?

离婚 2018-02-23 11:3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诉讼离婚。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只要法官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不适合继续共同生活的,就会判决离婚。 认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因素有很多,比如双方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重婚或有恶习屡教不改等。相关法律依据如下: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有两种方式可以选择,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你好,可以起诉离婚。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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