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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年前和本村一个人打架,对方手指骨折了,当天在派出所民警调解下达成和解,对方不要任何赔偿,我提出给对方医药费,对方拒绝,只需要当你面赔礼道歉,我和父亲母亲在派出所内向对方赔礼道歉,当时有民警和我们村委几人也在场,都是见证,并且双方签字画押,第二天对方反悔要我们赔偿医药费等,经村委调解我愿意出两千元,对方不给我签字,我没有给,现在派出所说对方要求做司法鉴定,并且继续手术治疗,要我们承担,民警说如果司法鉴定是轻伤,即便是有和解协议他们也不能不管,可能会对我父亲处理。我想请问这种情况下怎么办,难道说和解协议没有用吗,又或者我根本不用理他们

刑事辩护 2019-10-30 11: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此外,受害者还可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法律、行政法规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对于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和医疗费用不足、被抚养人生活费确需增加等情形,受害者还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   一、能否达到轻伤,法医依据的是2014年起执行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不同部位有不同的条件,具体要看受伤的部位是否能够达到《标准》中的相应条款。
      二、打人致使被害人轻伤,既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故意伤害罪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2013年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引入了刑事和解制度。如果犯罪嫌疑人和受害者就赔偿问题达到协议,取得受害者谅解的,司法机关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刑事处罚。
  •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关键看鉴定结果。
  • 你好 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关键是他的手是自己拿地上砖头的时候,犹豫他喝醉了站不稳自己弄伤的在场的人都是街坊,应该没有人给我们双方作证,现在经村委调解下,对方答应接受5000,这个数额是多还是少
  •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关键是他的手是自己拿地上砖头的时候,犹豫他喝醉了站不稳自己弄伤的在场的人都是街坊,应该没有人给我们双方作证,现在经村委调解下,对方答应接受5000,这个数额是多还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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