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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朋友四人一起喝酒,其间我与一人产生争执,他动手打了我两拳,我随即用手里的玻璃杯打向他的左侧脸部,当天我们就去医院,22点给他看的病,医药费有我全部交的,当天被打的朋友给我说咱俩打架别给家里人说,也别给朋友说,还说他不会讹我。当天嘴角封了四针,颧部长约4厘米伤口,当天问他鼻子疼不疼,他说不疼,医生让他做过鼻梁CT,当天他拒绝了,没有做CT,第二天23日十一点时他趁着我不在时做了鼻梁CT和脑CT,等我下午四点多看他的时候我又问他鼻子有没有事,他给我说没事,就只有脸有点痛。到26日我得到派出所电话说让我去录口供,还给我说被打的人做了法医鉴定,鼻梁骨折。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刑事辩护 2018-03-01 16: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如果确定是鼻骨骨折的话,构成轻伤二级的可能性较大,建议提供证据证明不是你造成的伤害或者与对方和解取得谅解
    【追问】如果和解不成功,我该怎么办,他张口要三十万
    【回答】金额肯定没有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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