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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上班出了工伤,但没去医院现在公司不管。工伤又鉴定不上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3-03 11:36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以上是关于工伤鉴定不了怎么办的问题,希望对你有用。
  • 1、建议去人社局的工伤申报部门查一下的名字。 2、申请做工伤认定,需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由单位在事发后30天内,受伤者或家属在事发后1年内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在伤情相对稳定时,申请做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鉴定),然后根据认定和鉴定结果,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因工负伤待遇发生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即未经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关于工伤单位拖着不给做鉴定怎么办的问题,已经为你解答
  • 可以劳动仲裁。
  • 既然是工伤,说明就受了伤,受了伤为何不去医院治疗呢?是不是因为只是一点微不足道的小伤?如果是比较严重的伤,你不去医院治疗,那怎么体现你受了伤,又怎么体现你是在什么时间受的伤?是在公司受的伤,还是在哪里受的伤呢?治疗就是一个受伤最好的证据啊!你没有受伤的证据,公司肯定就当你没有受伤了,工伤认定部门也肯定当你没有受伤了。所以,你要证明你受了伤,治疗了产生了费用,而且还是说清你受伤是因为在公司工作的原因造成的,这样才能认定为工伤。
  • 你可以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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