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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2009年12月4日早晨8:00,哥哥与合伙人窦某等三人一起去取电网打的兔子(电机是窦某的,电网一人一部分),约半小时后窦某把哥哥用车拉回了我家,说哥哥被电打了,经过团场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了。连队领导让赶快埋了,当时家人都不懂法律知识也就埋了人。我想问:同时去取兔子,哥哥身亡了,合伙人是否有赔偿责任?

争议解决 2011-08-15 18:1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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