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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我认识了前男友,交往过程中发现性格不合,我提出分手。分手后前男友不断电话短信纠缠,最后经过商谈,提出要2000元分手费,并亲手写了一份保证书,内容为从此刻起不再纠缠,如果再打短信打电话哪怕一次,就赔偿我10万元钱,保证书上有我俩签名,没有见证人,请问这份保证书有法律效力么,如果他继续纠缠我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要求赔偿?

刑事辩护 2011-08-16 15:1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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