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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劳动合同,现已离职,也已经过了开工资日子十多天,不给工资,到劳动局能告赢吗?

其他 2018-03-06 15: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1、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2、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并要求经济补偿。3、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4、协商不成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当事人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可以先向原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沟通,如果协商一致能解决问题最好,否则劳动者可以收集证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是否能告赢,取决于当地劳动监察部门的执行力,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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