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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在上班的路上摔倒了,摔成粉碎性骨折,在小加工厂上班没签合同又没什么正明我该怎么办?

其他 2018-03-07 16: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自己摔不是工伤。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就已经开始建立劳动关系,未签劳动合同的,也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存在。所以在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期间,因为工作,且在工作地点而造成了意外伤害事故的应该属于工伤,除用人单位有充分的事实依据证明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没有在工作,而是在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而产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一直都没有签合同,在入职一个月公司不和你签合同的,公司需要支付双倍工资,入职满一年不签合同的,视为和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现在无正当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是可以要求公司对你进行经济补偿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偿,公司不补偿的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申请仲裁。具体情况可以一对一或致电免费咨询,希望能够帮助到你,保护你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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