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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金沙县,我和我妻子同居生活八年,没有结婚证,没有小孩,共同修有房屋,请问一下,解除同居关系,房屋怎么分割

离婚 2018-03-08 10:3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没有去民政局领过结婚证的就只是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夫妻就不受法律保护,也不用离婚,关于孩子及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解决。建议来电详谈具体情况。可以要求分割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
  • 1、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  2、这里需要明确的是按共有财产处理的仅为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及共同出资配置的财产,也就是同居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仍归一方所有,无法分清权属的一般 认定为共同财产。 3、《若干意见》第8条规定: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应根据对共同财产的贡献大小,出 资比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虑,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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