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二次起诉离婚,六个月从何时计算?分居的证据如何取得?

其他 2018-03-08 16: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等一审判决生效后过六个月再次起诉离婚。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分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只要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都可以作为证据。
  • 必须提供确切的分居证明,一般而言能作为分居证明的证据有: (一) 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二)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三) 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四) 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五)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
  • 你好,拿到判决书的第16天起算。
  • 具体而言,6个月的起算点应以判决不准离婚的民事判决书生效日期为准,满6个月则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判决书生效日期既不是收到判决书的日期,也不是收到判决书之后上诉期满之日,而是案件中最后一方当事人收到判决书之后上诉期满之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果洛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