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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我村分地时,我父亲提出把生产队一片高低不平、差距三米多高、有老砖窑不能种的荒地(约六亩)分给我家,顶2个人产量(我家2个人户口)平整后种10年,10年后交给生产队,我家减人减地,添人再添地(以前10年分一次地,后政策改变30年不动),经队里同意后我家开始平地,当年没平好只能小片种着。2000年元月9号,我父亲在平地刨土时被从高处塌下的一大块土砸中,因土层太高伤势严重在120急救车送往医院的路上没了性命!!!当时生产队没纷我家说法,就算了。2013年6月份,有人和我家商量,想租我家平好的地盖个澡堂,经队长同意后就盖了起来。2017年土地确权时,队长说不给我家确权,要收回包括盖澡堂的土地,我家98年发的土地证上写的是3亩,但四至边界写的是全部6亩地的界线,请问律师:我家该怎么才能确权?

其他 2018-03-09 14:31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存在两个问题:1.98年分地时,有没有和村里签订协议?2.你家的承包经营证上到底有没有关于这部分的约定?
    【追问】律师您好:98年分地时,没有和生产队签订协议,是囗头说的。我家证上也没有这部分的约定,全是口头说的。生产队长意思是想收回我家地上盖澡堂的那2亩地,因为那地不用种,只收租金,请问律师:生产队有权收回吗?我家该怎么维权?谢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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