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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一个厂里工作9年多了,现在厂子经营不善要搬外地了,我能得到赔偿吗?

其他 2018-03-12 19:2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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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可要求支付9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 一般没有赔偿,而是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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