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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50岁2018年3月10日下午3点多被邻居一23岁男用拳头打了几拳头部我妈被打倒在地,后来我爸报案了,派出所到后让我爸带我妈去医院检查,照片,片子结果没有异常,我妈住院观查头痛,头晕,呕吐,医院方说是脑震荡,昨天医院让预交住院费用五千元,我给派出所打电话让打人方来预交住院费,派出所说让我先垫付,等我妈出院再解决,我想请教下律师我下面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8-03-13 11: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们可以组织证据起诉对方赔偿,并且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伤情进行鉴定是否达到轻伤,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追问】谢谢
  • 你们可以先垫付,保留相关费用凭证,之后一并索赔。对方不赔的可以起诉处理。有需要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好的谢谢
  • 就按照派出所说的办吧,如果对方不配合支付医疗费的话,你可以向法院起诉处理。有不懂的可以来电详询
    【追问】好的谢谢,后面有需要律师再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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