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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有2孩子,一个共同孩子。

离婚 2019-12-19 23:20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离婚有且只有两种方式,当双方都同意离婚的情况下可以协议离婚,协议内容主要是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孩子抚养权的分配以及一些约定内容,然后就带上协议书、身份证明、结婚证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即可,快速、方便、简单。如果是一方或者双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都愿意离婚,但是对财产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存在争议,那么只能选择诉讼离婚。 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任何一方面处理不妥,都有可能引发后续纠纷,建议委托律师介入,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
  • 你好,是可以起诉离婚的
  • 法院判决抚养权归属一般会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夫妻双方的学历、工作、收入、年龄、家庭环境、子女的年龄等 。根据我国婚姻法来看,总的原则通常为: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10岁以上的小孩,会征求小孩的意见。所以如果夫妻双方仅有一个孩子,且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向法院起诉离婚,然后根据上述原则进行孩子抚养权的判决。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离婚关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由双方协议处理,无法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以及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两周多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双方均要求抚养的,一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身心健康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另一方有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对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要考虑该子女的意愿。
  • 你好,孩子多大年龄
  • 你好,提供的信息不全,也没有说明你的诉求。如果咨询离婚的话可以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诉讼解决。可以电话联系说明情况后详细解答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一并主张孩子的抚养权
  • 你好,可以协议离婚,协商不成的可以起诉离婚,争取孩子抚养权
  • 你好,协议不成的可选择诉讼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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