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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签了租房合同,但后面我又不想租了;能解约吗?

其他 2018-03-14 20:3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和大房东签约也没有用,你不能使用该房屋。这涉及到一房数租问题。因为大房东已经把房屋租给了二房东,且二房东已经合法占有了该房屋,你若与大房东就该房屋签订租赁合同的,属于一房数租,只有合法的占有人(二房东)能主张使用该房屋,你没有权力主张使用该房屋。所以,你想使用该房屋,只有两途径(1)在大房东同意转租的前提下,从二房东处转租该房屋;(2)以高于二房东向大房东租房子的价钱向大房东租房子并承担大房东解除与二房东合同的一切法律效果。另外,由于你与二房东已经签订租赁合同,若合同有标明提早解除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的,你还要承担违约责任。
  • 一,出租方应该按照合同约定,给予承租方违约补偿,承租方同意,可以终止合同。二,租赁合同未涉及双方的违约行为及违约条款,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方应对其违约行为对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承租方而言,如果是承租商铺,则以商铺的经营额计算损失;如果是承租住房,则以房租作为计算依据,一般计算时间为一个月。但这并不是法律的硬性规定,请结合当地的司法实践考虑。
  • 你好 需要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条款履行
  •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您的情况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履行,房东应该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如有约定按照约定赔付,如无约定要按照当事人的实际损失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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