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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男于2016年2月2号跟女方结婚,在结婚当天女方在未告知我的情况下邀请了他的前男友来参加婚礼,结婚后第三天我们宴请好友,他又邀请了他的前男友来吃饭。我同样不知情。因为此事我心里不舒服,后期我出轨了。我们有一个孩子,现在已满一周岁,房子是结婚前我父母买的,我还的贷款,结婚房子装修,女当出了6万块一起装修房子。有车一辆,女方出11万我出5万共同购买的,在我名下。现在女方要求我偿还他的装修款,车子归他,孩子归他,并补偿她精神损失费5万元。我现在不同意,怎么解决

离婚 2018-03-22 21:1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轨不属于法定能够离婚的情形,只是属于出轨方的一种过错情形,另一方可以因此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增加获得小孩抚养权的机率。 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若不能协商,双方就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可以起诉到法院,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实际情况如生活环境、工作条件、经济收入、教育背景、小孩年龄等综合情况来判决,总之,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法院判决的依据和坚持的原则是判给最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的一方,除非一方存在特殊情形。具体而言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情况、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忙一起照顾小孩、学历等情况。这里的特殊情形是指长期存在家暴、遗弃、虐待小孩、疾病、自身存在吸毒、赌博的恶习且屡教不改等行为。
  •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法院会依法分割共同财产
  • 让对方起诉解决。对方要求5万元精神损失费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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